第(2/3)页 专心的掰玉米。 大概人到了一定年纪,就喜欢回归自然,尤其是,这从小生养他的大自然。 好多年没下过地了,此时掰上玉米,傅父不但不觉得累,反而觉得干劲满满。 在掰玉米方面,他确实相当专业。 当年他跟着别人去富人区别墅里做工,被别人欺负,偶遇了出来玩的傅母。 彼时的傅母,还是个粉雕玉琢的漂亮女孩子,挡在他面前,训斥那些欺负他的富家子弟,还给他送了一张手帕。 那时候他也不知道什么喜欢不喜欢的,他只知道,从没见过这么漂亮又善良的小仙女。 他不敢打扰傅母,又想见她,便每周坐火车到傅母所在的市,远远看她一眼。 那一张张的车票,是他给人家掰玉米挣的钱。 黑心老板以他未成年为由,只给他一半工钱,他也认,毕竟少年血热,一往无前。 大概是因为结婚后,和妻子朝夕相处,生活的太过开心满足,傅父已经很多年没有想起过少年时的情景了。 此时,一边掰着玉米,傅父脑海里不断浮现,那些远远眺望的时光。 傅母小时候,好像没有现在这样安静,她总是穿着粉色的公主裙,和朋友们说说笑笑的回家。 当然,有时候,是和楚斯余那个总是衣着整洁,温文尔雅的青梅竹马一起散步回家。 她的眼睛弯弯,像是盛着星星。 想到那时候妻子的样子,傅父不由自主的扬起笑容,手上的玉米也掰得更起劲了。 反正戴着帽子,别人根本认不出来,傅父毫无顾忌的劳作,脸上有汗就顺手一抹。 但随着太阳越来越盛,高强度的劳作,还是让傅父有点喘不过气来。 他已经沉浸在掰玉米的快乐中,几乎忘了自己现在在哪里。 只是遵循习惯的本能,抓了一把玉米叶子铺在地上,然后一屁股坐下去。 把帽子一摘,顺手从额头抹到头顶,鞋子蹬掉,双手捏着衣摆,就准备把汗透的衣服给脱掉。 然后,他像是意识到什么,抬头。 第(2/3)页